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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NIC:关于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最新通告
1月15日消息,昨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最新公告,公告称:对于2009年12月14日实施书面审核之前已注册的CN域名,域名持有者应在2010年1月31日之前,向所属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有关信息证明材料,但域名注册信息必须符合“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” 三大原则。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只需要提交联系人身份证、有效联系方式即可,并非此前传出的不允许个人持有老CN域名,而对于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注册联系人身份证、有效联系方式即可。